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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水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州清洁 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5-04-21 10:30:01
来源:
甘孜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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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州级能源行业监管部门,各电力企业:

《2025年全州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于4月21日通过2025年清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1次联席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于6月25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半年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我委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州安办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切实推动能源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2025年全州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甘孜州水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安全生

       产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5年4月21日

 

 

 

2025年全州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全州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州安委会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完善全州清洁能源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州清洁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以高水平安全促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各级清洁能源行业监管部门和清洁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行业监管部门学习培训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刚性执行“甘六条”硬措施,建立完善《能源行业领域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持续深化“四重四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重应急轻管理、重检查轻执法、重调查轻治理、重声势轻效果等顽瘴痼疾,建立“发现问题-督办整改-验收销号-成效评估”闭环管理体系。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实施“一案双查”,既查企业主体责任,又查属地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单位实施处罚。

二、督促清洁能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清洁能源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情况开展评估。配备专业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维护,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依规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到位,筑牢安全防线。突出安全风险辨识,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等相关规定辨识本单位的风险点、危险源和有害因素,按照红、橙、黄、蓝实施分级管控。切实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严把资质条件审查关,严禁非法分包、转包。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分层分类推动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实现关键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操作规程和风险隐患熟练掌握、精准研判。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按照《甘孜州电力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以“2025年底前切实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为目标,落细落实“四个方面18项内容”。坚持从源头治本研究解决电力行业深层次突出问题,坚持采取“四不两直+专家指导”的方式,运用好“通报、督促、暗访、实地取证”等工作方法,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清洁能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规模分领域细化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着力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杆企业,提炼总结优秀典型做法,并推广运用,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双提升。

四、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一)电网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重点。强化电网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重大、高频电力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甘孜州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行动。优化甘孜州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按月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调研。制定《甘孜州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督促电力运行企业进一步摸清电力设施设备、输配电网底数,落实管控措施。聚焦生产作业过程管理,加强机组运行、检修、技改、调试等生产作业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从严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熟悉设备性能、运行机理、作业区域及周边的风险隐患,掌握应急处置和避险逃生措施。

(二)电源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重点。持续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清洁能源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和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水电站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强令冒险作业,杜绝不顾安全抢工期、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施工作业,严防工程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落实《水电站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持续巩固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甘孜州小型水电站竣工验收操作流程参考》要求,加快推进小水电验收工作。摸清全州在建、在运、停运检修、建成未上网、关停未拆除、彻底关停等不同类型水电站现状底数,分类施策制定管控措施。加强对光伏、抽蓄等电源建设项目安全检查,督促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安全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三)新型储能建设运行安全管理重点。推动新型储能电站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队伍建设,提升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安全管理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典型案例剖析、防范化解风险、规范操作、应急处置等内容,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协同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新型储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推动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督促指导清洁能源企业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聚焦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开挖、设备安装、电气调试、管道连接、仪表安装、调试运行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以及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设施维修检修作业等高危作业项目,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与“三带三查”(带专家、带方案、带设备,查台账、查现场、查实效)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把隐患“找出来、管起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通过“两书一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督促企业“举一反三”,限期整改销号,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行、安全投入不足等典型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清洁能源企业“黑名单”制,落实资源配置“一票否决”。

六、强化清洁能源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聚焦清洁能源项目施工现场、工棚营地等高风险、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输配电线路,持续推进消防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大督导系列整治行动,切实排查并消除本体及周边各类火险隐患。严格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原则开展动火作业,严厉打击违规动火作业、无证电气焊、超负荷用电等危险作业行为。全面整治清洁能源行业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占堵消防通道、封占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缺失、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车辆违规停放及充电等高风险问题。严格落实州级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7级以上大风拉闸限电措施。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效果,建立“案例警示+科普宣传+违法曝光”三位一体宣传机制,提升清洁能源行业消防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水平。

七、系统推进清洁能源行业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督促清洁能源企业及时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密切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高效信息互通机制,实时掌握气象动态。健全完善“风险辨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全链条工作机制,落实“应急第一响应人”“最小应急单元”等激励机制,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雪情、震情、火情和气温变化,动态发布风险预警,及时开展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全体从业人员。督促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巡护人员履职尽责,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清洁能源企业刚性执行避险措施,落细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三人一屋”工作要求,有效形成预警叫应管理工作完整闭环。

八、全面提升清洁能源行业应急处置能力。抓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完善《突发事件能源供应保障预案》。督促指导清洁能源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各类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全员应对处置、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配合国家、省能源部门做好“光明守护-2025”电力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应急演练,督促清洁能源企业做实应急物资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测试,确保应急物资随时可用。

九、扎实做好重要节点时段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管理。深刻汲取州内州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实重要节点时段全州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管理,紧盯春节、藏历新年、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和迎峰度夏度冬、汛期、森林草原防火期、全国全省“两会”、第十二届世界运动会等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坚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有效确保全州清洁能源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十、推进清洁能源行业安全管理科技赋能。强化应用新技术、新手段的技能培训,提升清洁能源行业建设施工、高风险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清洁能源行业安全和应急平台建设,助推“蜀安”安全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督促清洁能源企业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控,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十一、严格清洁能源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吹哨人”和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公示制度,大力推广“甘快传”等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在清洁能源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定期公布举报典型案例,引导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全州清洁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有关制度,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

十二、加大清洁能源行业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地企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创新抓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培训,从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切实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