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函〔2021〕181号
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委相关科室:
按照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委办发〔2021〕10号)要求,结合《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我委职能职责分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解决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节能减排、资源价格等工作中环境保护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定任务、定人员、定职责,及时掌握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有效预防和查处行业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促进行业环境安全,为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州县发改部门为责任主体,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二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效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对发改系统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全方位、全覆盖、无缝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组织机构
州发展改革委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由委主任周世武同志为组长,相关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环资科(网格员:叶建18942830608、孟江18783631111),具体负责全委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职责和责任人。
四、工作职责划分
(一)纵向网格及工作职责。一级网格:建立以州发展改革委为责任主体的一级环境监管网格,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一级网格责任领导,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一级网格成员。一级网格负责指导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同时,监督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二级网格:建立以各县(市)发展改革局为责任主体的二级环境监管网格,由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局长为二级网格的负责人。二级网格负责管理辖区涉及发展改革职能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监督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二)横向网格及工作职责。根据各科室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能职责,进行全委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职责分工。
1.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生态产业中环境监管及落实工作。
责任领导:刘广懿
责任科室:产业科
配合科室:环资科、综合科
2.负责调整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推动建设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承担发展可再生能源责任,重点推进大中型水电开发,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等项目建设中环境监管及落实工作。
责任领导:唐华
责任科室:新能源科
配合科室:电力科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政策。
责任领导:刘宇
责任科室:环资科
配合科室:新能源科、产业科、综合科、法规科
4.负责统筹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责任领导:刘宇
责任科室:环资科
配合科室:新能源科、价格科、综合科
5.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国家、省关于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政策。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责任领导:刘宇
责任科室:环资科
配合科室:新能源科、产业科、综合科、法规科
6.负责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积极推进全州电价“同网同价”、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等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
责任领导:唐华
责任科室:价格科
配合科室:环资科、电力科、法规科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责任领导:刘宇
责任科室:环资科
配合科室:产业科、新能源科、电力科
8.负责会同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建立生态环保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责任领导:毕光辉
责任科室:财政金融科
配合科室:环资科、投资科、法规科
9.配合州财政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责任领导:刘广懿
责任科室:农经科
配合科室:环资科、产业科、法规科
10.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使用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责任领导:刘宇
责任科室:环资科
配合科室:农经科、投资科、产业科
11.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责任领导:刘宇
责任科室:环资科
配合科室:投资科、新能源科、产业科、农经科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领导:刘宇
责任科室:环资科
配合科室:投资科、新能源科、产业科、农经科
五、网格监督
(一)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网格责任主体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二)公众监督。协调社会各界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新编、修订的网格化划分方案和网格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委属相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划分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明确具体责任人,开展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季度开展情况、每年12月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环资科汇总。
(二)委办公室负责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全委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正常运行。
附件:1.生态环境整改通知单
2.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巡查记录表
3.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2日印发
附件:1
生态环境整改通知单(存根)
经 年 月 日督查检查,发现贵单位(辖区)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
1.
2.
3.
现责令贵单位对上述问题赓即整改,并限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对逾期不予整改的,将上报相关执能部门。
特此通知
签收单位(签章):
签收人: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整改通知单
经 年 月 日督查检查,发现贵单位辖区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
1.
2.
3.
现责令贵单位对上述问题赓即整改,并限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对逾期不予整改的,将上报相关执能部门。
特此通知
签收单位(签章):
签收人: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巡查记录表(行业部门)
(供参考)
巡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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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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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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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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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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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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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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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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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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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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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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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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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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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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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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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工艺 |
一、被检查单位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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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技术 |
一、污染物治理技术及工艺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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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 和“三同时” 执行情况 |
一、被检查单位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验收情况(已建、未建,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二、被检查单位生产状态(正常、停产、季节性停产,是否有未经环评审批的新建项目)。 三、被检查单位有未经环评审批或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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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许可执行情况 |
一、记载《排污许可证》及许可排放污染物项目或排放量。 二、记载《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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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 |
位置 |
污染物种类 |
在线监测情况 |
排放去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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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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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污染物 |
是否安装 |
河流或支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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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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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污染物 |
是否安装 |
有组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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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情况 |
车间生产情况 |
□ 正常生产 □ 部分生产 □ 未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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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情况 |
□ 未变化 □ 有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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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制度 执行情况 |
是否存在新、改、扩建项目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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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 |
□ 未开工建设 □ 已开工建设 □ 试运行 □ 正式投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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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 及配套治理 设施情况 |
有无废水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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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收集管网情况 |
□ 完好 □ 破损 □ 未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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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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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
□ 正常运行 □ 部分运行 □ 未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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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在线数据读数情况 |
□ 未超标 □ 超标(□PH、□COD、□NH3、□SS、□重金属、□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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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水体颜色、气味 |
□ 有异常 □ 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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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设施运行台帐记录情况 |
□ 记录规范 □ 记录不规范 □ 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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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是否存在暗管偷排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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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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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口悬挂排污口标志牌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未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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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池建设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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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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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 及配套治理 设施情况 |
有无废气排放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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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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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
□ 正常运行 □ 部分运行 □ 未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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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颜色、气味情况 |
□ 有异常 □ 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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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在线数据读数情况 |
□ 未超标 □ 超标(□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烟尘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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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口排气管道标识情况 |
□ 标识清晰 □ 标识模糊 □ 未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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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设施运行台帐记录情况 |
□ 记录规范 □ 记录不规范 □ 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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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口悬挂排污口标志牌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未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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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危险) 废物情况 |
有无固体(危险)废物 |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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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
□ 规范 □ 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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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
□ 使用联单 □ 部分使用联单 口未使用联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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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理情况 |
□ 自行处理 □ 委托处理 口不符合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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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巡查情况 |
1.上述表单中未提及的废水、废气、固体(危险)废物的其他情况; 2.饮用水源地、河道的巡查情况; 3.噪声排放的巡查情况; 4.畜禽养殖的巡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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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意见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接待)人意见,并签字和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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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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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负责(接待)人: 时间:
巡查人员: 时间:
附件:3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世武 州发展和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刘 宇 州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
刘广懿 州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毕光辉 州发展和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
唐 华 州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尹泽旺 州发展和改革委环资科科长
扎西央宗 州发展和改革委法规科科长
李文均 州发展和改革委综合科科长
更登泽郎 州发展和改革委投资科科长
郑春晓 州发展和改革委农经科科长
李婷婷 州发展和改革委财金科科长
孙 剑 州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科科长
张 兵 州发展和改革委新能源科科长
张 华 州发展和改革委电力科科长
苏康晟 州发展和改革委产业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资科,刘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泽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委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