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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面提标 惠及群众
2020-04-29 09:23:00
来源:
成本监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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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低收入群众面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20年3月至6月,我州在继续向5类低收入群众(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基础上,阶段性新增3类困难群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并将除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在校学生外的7类补贴对象的补贴资金提高了1倍。据统计,3月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33.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