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汽车换“能”行动补贴。落实国家、省级报废汽车以旧换新补助政策,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定期开展汽车销售专场活动,对促销活动期间购买乘用车10万元(含)以下、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6000元、8000元、10000元;二手车置换新车给予相同补助;支持引进汽车经销商,对引进建设的汽车销售4S店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30万元。
⑵家电换“智”行动补贴。落实省级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投影仪、集成灶、热水器七大类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在州内采取交售旧家电方式购买的,按其实际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人限购3台(套);实施家电及电子产品促销补贴,支持各县(市)组织开展家电促销活动,对活动期间购买家电及电子产品的消费者,按其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限购2台。
⑶家装厨卫“焕新”行动补贴。支持各县(市)开展家居装饰类促销、团购等活动,推动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对活动期间购买烟机、灶具、蒸烤机、洗碗机、智能门锁、热水器、智能马桶、淋浴花洒等智能家居、家装厨卫、家庭安防产品的消费者,按其售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台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限购2台;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发放家装改造专项消费券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