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在制度帮扶上“蓄力”。认真贯彻落实甘孜州《12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州级托底性帮扶资金补助政策,实施2024-2027年每年投入州级托底性帮扶资金1.4亿元,安排用于12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财力补助。
⑵在资金保障上“给力”。截至目前,已下达欠发达县域托底性财力补助资金2.73亿元,支持12个欠发达县加强基础设施补短板、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⑶在监督检查上“聚力”。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硬约束”和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资金分配切实体现“奖勤罚懒”导向,与2023年12个欠发达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排序评价结果挂钩,加大对工作成效好、资金绩效高县(市)的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