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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甘孜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4-21 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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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扎实推动“一老一小”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5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甘孜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421日至2023521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赵中宝

联系电话:0836-2835199

邮箱:31851028@qq.com

附件:甘孜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孜州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3420

甘孜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57号)等精神,增加优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家庭和谐,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元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养老托育难题,千方百计满足老年人和婴幼儿的服务需求,“一老一小”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小有所教、小有所乐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1.政策体系基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把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提升老年人医疗健康纳入《甘孜州“十四五”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规划》数据惠民体系建设工程,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孜州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甘孜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出台《甘孜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甘孜藏族自治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提出加快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突出民族地区特色的养老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有序发展。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2.供给设施基础。在养老服务方面:全州投入运行的各类养老机构共有49所,床位3712张。其中,州级社会福利院1所,床位66张;县级公办养老机构44所,床位3476张;实际入住特困人员890人,入住率为25.6%;民办养老机构4所,床位170张,入住122人(入住人员为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困难老人)。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6个,新增床位420张。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引进社会组织,为全州60岁以上散居城乡特困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残疾、独居老人及城乡低收入80岁以上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行等多项服务。在托育服务方面:由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低,3岁以下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截止2021年底,全州尚无独立的托育机构,仅有12家幼儿园(4家公办,8家民办)中开设了托班(且均为与3岁以上幼儿混编)。托位个数为341个,每千人托位数仅为0.31。

3.社会保障基础。一是每年将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纳入州县(市)财政预算。在全额足额保障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到位基础上,州财政安排养老机构建设和维护经费;各县(市)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60万元用于保障敬老院和福利院建设与运行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按照每年不低于55%标准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将困难高龄老年人津贴纳入财政预算。二是以法定人群全覆盖为目标,以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为抓手,分类施策,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2021年全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2.7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0.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49万人,代缴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数9.04万人。

4.公共医疗服务基础。全州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完善,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张、2人、2.2人。开展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成以1家三级医院牵头,5家二级医院和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的纵向医联体。9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19家二级以上中(藏)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功签约服务团队411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1.09%。制定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将“医疗康养”定位为六大成长型产业。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实施失能老年人评估与健康服务项目。甘孜卫校附属医院积极探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甘孜州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同时也面临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更安全的发展挑战。“十四五”期,将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围绕“完善保障体系、健全供给体系、增强支撑体系、夯实产业发展”方向,加大改革创新,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职责功能,筑牢兜底保障底线,不断增进“一老一小”民生福祉,推动养老托育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1.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机遇。一是政策支撑。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托育体系建设,并出台“十四五”专项规划,为全州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力政策支撑。二是要素支撑。“十四五”期间,全州经济社会将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GDP突破650亿,为支持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联动支撑。养老托育战略推动区域间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流动性资源。

2.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挑战。一是服务需求持续扩大。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州常住人口110.74万人,0-3岁婴幼儿4.26万人,占比3.85%,0-3岁婴幼儿托位数仅有341个,每千人托位数仅为0.31,全州仅有176人入托,入托率为0.41%。按照十四五期末常住人口达到113.66万计,0-3岁婴幼儿托位数应达到3400个。因我州幅员辽阔,气候条件恶劣,群众居住极为分散,大部分0-3岁婴幼儿家庭均选择家庭照护。60岁以上老年人12.59万人,占比11.36%,比六普上升1.67个百分点,其中65岁以上人口9.25万人,占比重为8.36%,上升1.86个百分点。在我州18个县(市)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县(市)有17个,在60%以下的县有1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的县(市)有16个,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且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预计“十四五”末期老龄人口将占全州常住人口14%以上。同时,随着国家三孩政策的推行,现代家庭养育负担进一步加重,对养老托育需求将进一步提升,“一老一小”问题将对全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带来挑战。是服务品质不高。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养老托育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破题。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我州“一老一小”人口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分布高度不均衡,“十四五”期间伴随老年人口高龄化、失能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生育率持续走低和“未富先老”等问题,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社会保障服务供给压力增大。

二、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持续健全体系、创新机制,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作用,更充分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有效促进“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养老方面:力争到2025年,全州养老床位达到50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完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建有并运营具备综合功能养老服务机构的乡镇数占辖区乡镇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推进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建设,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以上。探索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改革,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多元化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托育方面: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断提升”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构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规范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多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到2025年,全州力争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托育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力争建成一个公立托育机构,以普惠为导向的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托育服务供给明显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4.5个,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具体指标

1:甘孜州“十四五”时期养老托育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目标属性

养老方面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5%

99%

预期值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9%

>99%

预期值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100%

约束性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50%

>55%

约束性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0%

75%

约束性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50%

70%

约束性

人均预期寿命

75.02

75.5

预期性

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

55%

55%

约束性

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数

23人

50人

预期性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

/

1人左右

预期性

老年大学覆盖面

/

40%

预期性

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数

1

2

预期性

综合性医院(含中藏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0

≥60

约束性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性医学科比率(%)

≥20

≥50

约束性

托育方面

新生儿访视率(%)

92.89

95

预期值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5

预期值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60

预期值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60.8

85

预期值

早期儿童发展示范基地(个)

——

1

约束性

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41

3400

约束性

公立性托位占比(%)

——

85

约束性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31

4.5

约束性

优质服务星级托育机构数(个)

——

1

预期值

综合托育服务中心数量(个)

——

1

约束性

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社区面(%)

——

≥29

预期值

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个)

——

680

预期值

托育服务专业人才从业持证(培训)上岗率(%)

≥90

预期值

重点场所母婴设施建设

应建尽建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设施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1.优化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建立本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失能、重度残疾、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适时调整完善救助标准并稳步提高。衔接实施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全面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标准,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标准和资金保障渠道,切实做好基本妇幼保健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构建与本地区人口结构、老年人口和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设立专门养老托育用地类别,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对原有养老设施用地类别进行调整,确保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2.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根据常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情况,谋划甘孜州“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结合甘孜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县域内片区化、乡村振兴战略、黄河流域产业发展和川西北生态高质量保护发展等中心工作,统筹用好涉改乡镇闲置用房,用于发展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综合体等养老托育服务项目。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在中心镇规划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康南—巴塘县、康北—甘孜县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一般建制镇推动敬老院护理能力提升,继续做优、做强、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适老化改造提升。在全州街道和有条件的中心镇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打造提升一批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

3.加快推进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布局托育机构建设,充分考虑人口流动、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区域内托育机构规划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和活动场所。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

(二)兜底线促普惠、促进协同发展

4.落实政府兜底职能。强化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服务,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程,到2023年,力争80%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适时调整完善救助标准并建立稳步提高的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特困人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范围,规范特困人员就医用药行为,对其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依托社区工作人员或网格员组织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不低于70%。加强机构建设、运营、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保障。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划分,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扶持政策挂钩。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5.促进公立托育机构发展。依托州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甘孜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托位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0个,配建婴幼儿活动、服务管理等功能用房,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建设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设置托位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50个,并符合《四川省优质服务托育机构评价标准》,鼓励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健全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体系,落实工作人员,给予经费保障。各级指导机构负责开展卫生综合评价、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开展托育机构负责人及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牵头制定示范机构评估标准,定期组织评估;指导托育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常见病与多发病的防控及饮食用药安全、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做好婴幼儿健康服务。建立卫生保健指导员制度,为已备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配备健康管理员,定期为婴幼儿照护机构提供卫生保健指导。市、县(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制定膳食供应标准、照护日程,落实预防婴幼儿伤害措施。做实做细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要求,新生儿访视率达95%以上,儿童中医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7.5%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计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规范托育机构运营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登记备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把好审核关。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对法人登记证明、备案回执、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进行公示。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建设公立托育机构,到2025年,有条件的县(市)建成不少于1个公立托育机构,全州公立托位数力争达到2910个,并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出台政府支持公立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清单、要素清单。突出重点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2021年后新建、扩建幼儿园的,将开设托班纳入幼儿园规划建设。鼓励现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2—3岁婴幼儿。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

6.支持鼓励引导市场参与养老托育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运营养老托育机构。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引导和行业监管,鼓励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导社会资本适度建设面向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托育机构,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支持大中型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投资型企业等进入养老托育服务行业,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企业,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产业集群,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挖潜增效全面发展普惠托育。综合利用公园、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及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资源,改建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各地要对小区配套用房、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社区用房、公园等闲置资产全面清理,采取减免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支持将符合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场所优先发展婴幼儿照护设施,鼓励适当放宽租赁期限,租赁期不少于3年。积极引导各种力量发展普惠托育。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参与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或办公场所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社区服务,鼓励居家照护

7.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重度残疾、失能半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完善家庭育儿指导支持体系,依托基层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学前教育、社区等力量,为婴幼儿家庭开展照护指导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8.鼓励发展照护服务。分级分类配建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制订甘孜州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支持养老机构专业化、连锁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设置护理站、医务室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服务点。依托社区力量提供集中托育、育儿指导、养护培训等服务,建立家庭托育登记备案制度,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建立健全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多层次照护服务体系。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及乡镇敬老院,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照护服务和“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对长期需要居家照护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临时性替代照护服务,减轻家庭照护负担。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

(四)促进医养结合,提升服务质量

9.规划建设医养结合机构。试点整合医、养、康、护资源,打造基层卫生院+社区敬老院联动配合的医养联合体,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村卫生室与养老服务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并规划足够的健身空间,配置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康复设施。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养老服务。争取州级新建1所老年医院,支持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建设老年医学科,支持二级及以上中(藏)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基层医疗提升机构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服务设施。结合甘孜州医养结合现状,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到州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具有业务发展空间和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

10.优化医养服务质量。州卫健委牵头州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成立市老年病健康管理中心,培育一批老年医学及医养结合人才。建立老年健康专家库,研究制定医养结合、老龄等相关政策。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不断推进老年专科医师、医养结合人才、安宁疗护人才以及老年健康照护师的培养、培训。持续优化老年友善社会环境,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好国家涉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力争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

11.推动康养融合发展。结合全域旅游战略和全州“112318”农业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依托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三大流域内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农家乐等载体,充分挖掘和掘利用森林资源、自然景观、林业产品、休闲养生等资源,利用好山好水好空气、原汁原味原风情、养生养体养心作为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最大优势和品牌,加快打造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人家、森林自然教育基地、森林人家、森林小镇五张森林康养产业名片。依托贡嘎山海螺沟冰川森林温泉公园等优质养生旅游资源和地道药材种植基地,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中医药健康、旅游等产业结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一批精品康养旅游线路或项目,打造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出一批以度假型养老、疗养康复、森林康养等为主题的康养旅游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旅游景区设置连锁门诊部,开展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风景旅游区或酒店合作,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医疗保健、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多种方法综合干预,鼓励发展特色医疗康复保健、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提高休闲旅游对老年人的吸引力。积极发挥自然、人文、生态、区位等特色资源和重要旅游目的地优势,重点优势,开展藏医特色医疗康复服务,使旅游资源与医药资源有效结合开发特色专科、中藏医保健、康复疗养等。充分发挥我州藏医药产业发展,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高的特色医药健康旅游模式。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旅游局

(五)发展老年大学,完善教育供给

12.扩大老年教育供给。立足州老年大学办学资源,加强对全州老年教育工作的服务指导,探索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中建设老年大学教学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扩大老年教育供给,推动老年学习网点向边远地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延伸,逐步构建连接县市、覆盖城乡、惠及老年群体的立体网络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教育体育局

13.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实施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行动,发展“老年开放大学”“网上老年大学”,开发老年人感兴趣的教育课程,扩大老年教育教学资源。开展示范性老年大学创建,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和发展老年人互联网远程教育。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拓展课程设置,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教育体育局

14.创造老有所为环境。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老年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或参与志愿服务,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推动老年志愿服务登记制度。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加大对老年人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法保障大龄劳动者就业权利,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

体育局

(六)推进产业发展,促进规模经营

15.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养老托育机构办事流程,通过精简开办流程、压减开办时限、减免开办费用和提升开办效率等措施,大力支持各类养老托育机构入市,为养老托育机构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模式。全面放开养老托育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业的主体。鼓励引进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州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健康监测产品,开发智能检测、看护设备,研发生产残障辅助、家务、情感陪护、娱乐休闲、安防监控等智能服务型机器人产品,提高适老医疗器械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

16.开展康养食品加工。发挥政府、市场的功能优势,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鼓励企业研发适老、康复、婴幼儿用品及保健用品,发展商业养老托育保险,推进养老托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机构,促进老年旅游、餐饮、保险、家政、体育、养生及地产等关联产业也同步衍生快速发展。充分利用甘孜州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食用菌、中医药材种植,发展绿色健康产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特色基地。引导龙头企业大力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功能性果蔬产品、酸乳制品等生物技术食品开发。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

四、要素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甘孜州“一老一小”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书记和州长任组长,州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监管机制、评估机制和督查机制,对重点任务工作实行动态掌握、全程监管、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开展方案实施成效评估。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强“一老一小”工作同“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清单、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的政策整合和规划融合,在土地、住房、财政、投融资、人才等方面出台和完善政策文件,不断优化养老托育营商环境,积极引导保险资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形成良性健康发展循环。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投入,将公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行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调整支出结构等方式建立财政支持医养结合机构,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建立老年病科、创建老年友善医院等医疗机构适当安排补助资金。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治疗性康复项目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规范监督管理。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监管力度,制定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体系,实行监管清单式管理,监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市)政府要进一步探索健全“一老一小”行业自律规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县(市)政府要将养老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评估范围和绩效考核。

(五)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养老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配套政策。支持甘孜州职业技术学院、甘孜职业学院及符合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托育相关专业。公办养老托育机构要为有关院校师生实践、实习提供岗位,建立合作机制,主动参与专业建设。按规定将养老托育服务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落实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补贴和从业年限补贴等优惠政策。举办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养老托育从业人员表彰活动。实施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安全照护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托育服务队伍。

(六)营造良好氛围。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机构设立办事指南,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养老托育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工作,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社会舆论监督,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引导互联网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和托育产业合作平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性,进一步弘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