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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电力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4-07-08 17:34:48
来源:
能源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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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电力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州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根据《甘孜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甘孜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甘安委〔2024〕8号)以及《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川能源〔2024〕1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扣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和州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和风险意识,落细落实落地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甘六条”硬措施。围绕破解当前全州能源电网领域安全生产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实施治本攻坚行动,着力在制度上补短板,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上夯基础,在安全科技、安全工程上促提升,织密织牢安全防范责任网络,着力消除安全监管死角盲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助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铸牢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电力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提升坚守安全红线意识,积极主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清存量、零新增”要求,立足“早发现、早干预、早消除”,严格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管控措施,确保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电力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电力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电力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保障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宣传贯彻行动。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电力企业,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年度学习培训的首要任务进行学习,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同时,要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首要任务,作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编制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邀请资深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宣讲,利用微信、微博、LED、横幅、宣传画册等方式,多渠道多方位进行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宣贯学习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国家能源局将对《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修订,对新问题、新风险进行补充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提升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全州相关电力企业通过专家解读、专题教育现场培训、应急演练宣讲宣传等多种形式对《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进行宣贯解读和研究,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3.落实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实行每周会商、每月督导检查、每月通报机制,严格落实《甘孜州安全生产六条硬措施》,从制度执行、工作措施、责任查究等层面同步发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电力企业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人员密集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两书一函”等形式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和项目业主按期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电力企业“黑名单”制,落实“一票否决”。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对电力企业未开展排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4.强化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督办。2024年底前,推动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电力企业建立健全本、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台账,州发展和改革委将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实施警示、通报、约谈、曝光等。推动重大电力安全隐患信息共享,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关于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电力行业重大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加强电力行业安全基础工作。

5.加强规划衔接等环节风险源头治理。电力行业规划布局、项目选址等前期环节,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相关要求,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充分体现国土空间规划对电力项目选址选线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在新规划电力项目时及时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保电力项目建设和地方发展相协同相促进。

6.做好电力行业规划和项目推进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电力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制定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槛。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将安全管理作为电力规划重要内容,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电力重大项目实施。严格投资项目管理,在电力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电力项目建设安全风险提示和安全生产告知工作要求,从源头筑牢电力行业安全防线。

7.推动电力专业委员会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设立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部门监管、企业主责,综合督导、健全体系”的基本原则,推动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落实,落实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和议事规则,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风险会商研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建议,“事后处置”向“事预防”转变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鼓励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研究解决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深层次突出问题。

8.全面提升电力行业应急处置能力。指导电力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各类应急预案之间有效衔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备足备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科学救援。电力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气象、应急、地震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尤其是电力建设项目,要确保关键人员纳入信息共享平台,预警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直达基层一线的“叫应”机制。电力企业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和技能竞赛,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全面提升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8.切实做好电力行业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雪情、震情、火情和气温变化,及时开展会商研判,重点关注气温交替变化地区和地震影响区内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动态发布风险预警,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到电力行业全体人员。要督促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巡护人员履职尽责,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各电力企业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刚性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三人1屋”工作要求,果断组织受威肋人员转移避让并妥善安置、加强管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返回”。对避险转移情况实施交叉印证,形成预警叫应管理工作完整闭环,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隐患风险。

10.做好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督导全州电力企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2023年省、州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工程,2024年底前脱硝用液氨重大危险源改造全部完成。

(三)细化落实电力行业法定职责。

11.推动电力行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全面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管理,聚焦电网建设项目、监管范围内水电站等的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电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采取“三带三查”“四不两直”“州县联动+专家指导”等方式,深入电力行业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做好山区水电、新能源、电网的防汛减灾、地灾防治和地震应对工作,督导林牧区电力建设项目全面梳理火灾风险隐患并落实管控措施,持续开展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水电站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12.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有关电力企业落实《防止直流输电系统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求》《关于加强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系列文件,强化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强化大型充油主设备状态管控,加快换流变、套管等重点隐患治理,提升特高压、主设备安全可靠性。督导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并网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13.强化电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扎实推进电力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全面整治电力行业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占堵消防通道、封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作业、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电力项目建设现场、监管范围水电站的员工宿舍、食堂等高风险场所,在建电化学储能电站要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按照相关要求设计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事前审批制度,禁止施工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坚决防止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14.做好重要节点时段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实重要节点时段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健全电力行业企地共管、定期会商和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部门间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紧盯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和迎峰度夏度冬、汛期、国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坚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州县联动+专家指导”等方式,紧盯工棚营地、大件运输、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夜间作业、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易发多发事故重点环节,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

15.强化电力项目建设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电力行业监管责任和电力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业主方、施工方、监理方统筹做好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计划科学有序、施工组织科学合理、监理记录客观全面,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坚决杜绝不顾安全抢工期、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施工作业。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抓预防就是抓安全”的理念,重点聚焦设备安装、电气调试、管道连接、仪表安装、调试运行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

16.加强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电力企业2025年底前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提升职业道德,加强安全行为自律。推动电力企业2024底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动画、短片、微课直播、VR感知等科技手段,丰富培训内容和开展形式。推动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做好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政策解读、先进宣讲,持续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

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17.推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电力行业建设施工、高风险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水平。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组织建设电力科技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加快推动电力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电力行业安全和应急平台建设。指导电力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18.着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支撑。推动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推动电力建设产业工人智能化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电力建设企业、产业工人和在建项目“三位一体”的动态资源,探索建立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职业履约档案的智能化生成系统、流动从业人员的数字信用评估和流动风险管控系统,研究建立全行业流动从业人员统一监管约束机制。针对创新研发的新型电力建设技术及装备,配套做好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强化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治本攻坚行动,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认真制定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安排,有序稳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每季度要听取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问题、困难,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电力企业要尽快制定本企业详细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由属地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于3月底前报送至州发展和改革委。

(二)健全标准制度。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要加快修订完善电力行业有关制度机制,聚焦电力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一批涉及电力安全的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从源头上提升电力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大安全投入。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人、财、物投入力度,科学合力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责任传导、落实整治资金,扎实推动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落地实施,持续深入“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考核督导。州发展和改革委将把电力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督导检查重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研究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建立“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对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各级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全力推动电力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