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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展改革委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第3条措施)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1-12-21 01:17:52
来源:
环资科
阅读数:
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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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展改革委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第3条措施)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第3条措施)整改任务:
甘孜州发改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动力不足,2018年全州能耗总量同比增加7.02万吨标准煤,未能完成省下达年度能耗增量控制5万吨标准煤目标任务的问题。

责任单位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人

周世武

联系电话

13990453198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省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能耗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省节能办下达年度“双控”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各县(市)节能“双控”目标任务。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全州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并全面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情况。三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管理工作,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情况开展节能监察及考核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整改主要工作:一是省节能办衔接,下达各县(市)2021年节能工作重点及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十三五”节能“双控”自查报告。二是完成全州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的清理工作,推进全州1万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接入端建设工作,对全州2021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进行清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三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管理,拟定“十四五” 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节能改造计划,完成重点用能企业2020年能源利用情况考核。

成效:经省统计局反馈,前三季度,我州能源消费总量 105.63 万吨标准煤,同比减少 6.38 万吨标准煤,下降 5.7%,较上半年回落 9.9 个百分点;单位 GDP 能耗下降 12.2%。能耗“双控” 指标下降幅度居全省第一位。